览富财经网讯:3月10日首发上会企业2家 联特科技、翰博高新 全部获通过
创业板上市委 2022 年第 11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11 次审议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转板):符合 转板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说明:(1)最近两年及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
率稳定而发行人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2021 年 1-6 月
波分复用产品和时分复用产品毛利率显著高于 2020 年的原因及
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转板公司对京东方销售占比分别为 79.34%、
86.97%、87.48%和 85.05%。请转板公司说明是否对京东方存在
重大依赖,是否在客户稳定性及业务持续性方面存在重大风险。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转板公司说明,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趋势与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
大差异的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转板公司结合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说 明转板公司是否具有成长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结合行业竞争格局、技术差异、企业规模等因素, 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波 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请保荐 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1.请转板公司在转板上市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 披露报告期主要产品对京东方的销售占比情况,以及对京东方 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及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转板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趋势与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可比公司存在
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
见。
3.请转板公司结合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补 充披露业绩下滑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2 年 3 月 10 日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欢迎转载,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