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ST 东时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及责任人拟被罚款2750万元。
经查,东方时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东方时尚 2021 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2023 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证监会拟做出如下处罚:
对ST 东时处以 500万元的罚款。
徐雄作为东方时尚时任董事长,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处以 850 万元的罚款;同时,徐雄时为东方时尚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违法行为,处以600 万元的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250 万元的罚款。
王红玉作为东方时尚时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案涉交易资金支付进行审批,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
徐劲松作为东方时尚时任董事长(2024 年 1 月至 5 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知悉东方时尚替千种幻影垫付融资本金和利息,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
闫文辉作为东方时尚时任总经理、副董事长,对案涉交易资金支付进行审批,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
季冬鹏作为东方时尚时任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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