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新通联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东毕方投资因违规减持被罚160万元。
经查,2021 年 9 月 22 日,毕方投资通过协议转让受让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联)股份 36,896,200 股,占总股本的 18.4481%。
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2 月 8 日期间,毕方投资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新通联”14,042,500 股,占总股本的 7.02125%。其中,2022 年 11 月 17日,毕方投资通过集中竟价减持“新通联” 869,500 股,占总股本的 0.43475%,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5.02125%, 降低至 13.42685%。
持股比例每减少 1%时,毕方投资均履行了公告义务。当持股比例减少达到 5%时,毕方投资未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交易。直至 2023 年 2 月 8 日(实际不晚于 2 月 7 日 17:39), 新通联方才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5%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首次披露上述持股变动信息。
限制转让期内,毕方投资减持“新通联”4,042,500 股,占总股本的 2.02125%,金额 36,051,081.35 元,无违法所得。
证监会做出如下处罚:
对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处以 160万元罚款。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欢迎转载,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