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2月10日公开信息显示,因披露的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国网英大(600517)被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公司披露的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调减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30,590.21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26.01%;调减2020年资产总额41,625.00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05%;调减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归母净资产)30,590.21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77%。调增2021年归母净利润27,547.84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22.46%;调减2021年归母净资产3,042.38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0.17%;调减2021年资产总额4,139.85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0.09%。调增2022年归母净利润3,042.38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2.84%。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的认定,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如下:2020年12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在管理的鼎鑫8号和联赢8号信托项目长期违约、债务人无力偿付、增信措施有限,且鼎鑫8号底层资产不实,追偿具有极大不确定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出资5.55亿元,通过与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多层嵌套SPV,虚假收购两项目,实为英大信托先行兑付信托投资人,并承继两项目权益与风险。2020年英大信托将上述出资全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21年计提减值49,980万元,减值比例90.05%;2022年计提减值5,520万元,累计减值比例为100%。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财务报告少记损失5.55亿元,虚增当年利润总额5.55亿元;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财务报告虚增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虚减利润总额各49,980万元,违反企业会计准则信息质量可靠性要求。
(二)公司披露的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的认定,2019年,公司向控股股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英大信托73.49%股权时,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公开载明资产瑕疵担保责任。2020年12月29日,英大信托以自有资金绕道赔付鼎鑫8号委托人5.15亿元;2021年3月26日,英大信托据北京仲裁委裁决赔付塑力项目委托人22,181.82万元。英大信托塑力项目和鼎鑫8号底层资产虚假、审核失职、业已赔付、责任明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公开承诺的资产瑕疵担保情形。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年报均隐瞒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
此外,根据公司公告,英大集团等重组交易对手方有义务承担公司上述损失的73.49%,约5.42亿元,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足额收到英大集团支付的补偿金额5.14亿元。
处罚决定如下:
对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公开资料显示,国网英大主营业务从事信托、证券、期货、碳资产业务,电气及新材料设备、电力运维业务、低碳节能与工程服务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截止发稿,国网英大总市值292.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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