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10月15日公开信息显示,因私募基金业务存在违规,杭州钧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遭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杭州钧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
四、由非本机构雇佣人员及无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机构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叶志钧作为钧富投资法定代表人和基金投资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杭州钧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志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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