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1月16日公开信息显示,年报虚假记载,ST智知(603869)及有关责任人被纪律处分。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至2021年,公司旗下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服务)、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与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开展系统集成、产品销售业务时,在部分项目合同未实际执行、产品未真实流转交付的情况下确认收入,相关销售业务回款不真实。上述行为造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数据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82,424,780.91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27.34%,虚增利润总额99,716,945.3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43.70%;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8,140,121.81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5.80%,虚增利润总额17,683,447.0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26.34%;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8,825,524.45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7.35%,虚增利润总额14,055,785.8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159.81%。
处罚决定如下:
对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张亚东,时任董事张滔,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炎锋,时任总裁、董事杨瑞,时任副总裁谢昕,时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常务副总裁王曦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张亚东6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滔、张炎锋3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开资料显示,ST智知主营业务以数智技术保障城市安全和提升产业智能能力的运营商。
截止发稿,ST智知总市值28.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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