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3月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2026年1月2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新思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思考电机),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五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一、关于股权变动:(1)请你公司就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对你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进行核查。
二、请说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向上穿透后的境内主体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三、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在法律意见书中补充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情况,并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合肥新思考、上海芯思考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
五、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1)请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后的预计募集资金量;(2)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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