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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9

增持承诺未兑现 宝泰隆控股股东被责令改正

览富财经网消息,1月8日公开信息显示,因增持承诺未兑现,宝泰隆(601011)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被黑龙江监管局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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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富财经网消息,1月8日公开信息显示,因增持承诺未兑现,宝泰隆(601011)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被黑龙江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股份,计划增持数量2,000-4,000万股。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宝泰隆股份1,000.18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五条所述的违反承诺情形。

处罚决定如下:

对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宝泰隆的主营业务是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炼焦、化工、发电、供热、新材料、氢气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技术研发和服务。

截止发稿,宝泰隆总市值67.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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