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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文化:未及时披露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览富财经网
作者:小览
发布时间:1970-01-01
摘要:览富财经网讯: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文化”)未及时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收深交所监管函。

览富财经网讯: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文化”)未及时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收深交所监管函。

据监管函披露:2023年2月6日,ST文化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在具体测算业绩预告涉及的相关数据时未全面考虑三笔债务豁免或债权债务抵偿所附条件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完全成就对相关债务抵偿或豁免效力的影响。剔除上述事项影响,ST文化业绩预告披露的净资产将从410万元至600万元修正为-14,999.92万元至-14,799.92万元。ST文化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净资产很可能连续两年为负,可能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退市情形。根据本所于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ST文化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ST文化最近一次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今已经超过十个交易日。

ST文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ST文化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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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衔接: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

(1)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2)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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