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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瑞博奥、长华化学、民爆光电接受创业板审核

来源:览富财经网
作者:小览
发布时间:1970-01-01
摘要: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70次审议会议将于9月27日召开,审议瑞博奥、长华化学、民爆光电等3家企业。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蛋白检测类

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70次审议会议将于9月27日召开,审议瑞博奥、长华化学、民爆光电等3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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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蛋白检测类生物科研试剂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的生物科技公司,主要业务包括ELISA试剂盒、蛋白芯片、抗原、抗体等产品以及提供基于前述产品的蛋白质检测、生物标记物筛选、生物信息分析等技术服务。

发行人IPO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RAYBIOTECH 为 发行 人 的控股 股 东 。 RAYBIOTECH 直接持有发行人 77.9952%的股权,通过 RBE Group 间接持有发行人 4.1564%的有表决权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82.1516%的有表决权股份。黄若磐、樊艳及其子女GordonFanHuang和CindyFanHuang合计持有RAYBIOTECH100%的股权,黄若磐、樊艳二人为夫妻关系。报告期内,黄若磐一直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樊艳一直担任发行人的董事,两者实际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能够对发行人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且能够对发行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产生重大影响。而GordonFanHuang和CindyFanHuang没有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亦未实际参与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因此,黄若磐、樊艳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报告期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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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523.23万元、28389.91万元、28532.9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445.56万元、11806.38万元、11038.85万元。

3.拟募资41004.12万元,用于6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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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IPO拟募资41004.12万元,用于1.IV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蛋白检测技术升级及产能扩增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6.补充流动资金。

4、企业主要客户

2021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为:1.客户B    2.客户A    3.广州开发区医院    4.客户C    5.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

发行人客户A、客户B、客户C为境外上市生命科学公司及其下属关联公司。发行人与其签订的业务合同包含保密条款,基于尊重客户要求,保护其商业秘密。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聚醚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软泡用聚醚销售为主,其中POP及高回弹PPG为公司核心产品。

发行人IPO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顾仁发先生持有长顺集团60%股权,张秀芬女士持有长顺集团40%股权,顾仁发先生和张秀芬女士通过长顺集团能够控制长华化学59.23%的表决权;顾倩女士为能金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控制能金合伙持有长华化学1.82%的表决权;顾磊先生为华金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控制华金合伙持有长华化学18.02%的表决权。其中,顾仁发与张秀芬为夫妻关系,顾倩系顾仁发与张秀芬之女,顾磊系顾仁发与张秀芬之子。综上,顾仁发、张秀芬、顾倩、顾磊合计控制公司79.07%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报告期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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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1483.82万元、187897.38万元、302840.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493.44万元、7321.71万元、8774.23万元。

3、拟募资30,059.5万元,用于5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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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IPO拟募资30,059.5万元,用于1.信息系统建设    2.研发中心项目    3.营销网络建设    4.补充流动资金    5.偿还银行贷款。

4、企业主要客户

2021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为:1.中石化集团    2.吉神集团    3.中化集团    4.利安德(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5.上海艾杰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照明业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致力于成为行业内一流的绿鱼照明产品制造商。

发行人IPO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谢祖华和立勤投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祖华,其直接持有公司3892.5031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9.59%,通过立勤投资、睿赣合伙、立鸿合伙分别间接控制民爆光电37.07%、4.44%和4.44%的股权,因此谢祖华合计控制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95.54%。

2、报告期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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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8162.74万元、105857.59万元、149714.1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997.66万元、17428.96万元、16793.32万元。

3、拟募资110171.92万元,用于3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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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IPO拟募资110171.92万元,用于1.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2.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4、企业主要客户

2021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为:1.GSS及其关联公司    2.依沃特及其关联公司     3.朗德万斯及其关联公司    4.远滕照明及其关联公司    5.L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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