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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半个月内2次收到证监局决定书

来源:览富财经
作者:余常丰
发布时间:1970-01-01
摘要:1月7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雪人股份,股票代码:002639)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

1月7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雪人股份,股票代码:002639)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林汝捷、华耀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福建证监局指出,雪人股份在2016年至2018年存在以美元、欧元、人民币向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多家主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2018年末尚有对5家主体提供的财务资助未收回,未收回余额折合人民币4449.52万元。

而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也未履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义务。雪人股份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福建证监局要求雪人股份一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相关提供财务资助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及时完成资金清收;二是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另外,福建证监局还指出,雪人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林汝捷作为雪人股份的董事长,华耀虹作为雪人股份的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雪人股份则表示,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针对《决定书》提出的相关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事项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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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览富财经资料显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制冰、储冰、送冰设备及制冰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冷水设备、冷冻、冷藏、空调、环保等制冷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主要产品包括制冰系统、片冰机、冷水机、其他制冰设备及制冰系统辅助设备等四大类。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是雪人股份半个月内的收到的第二份处罚决定。2019年12月27日,福建证监局披露对陈胜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卖雪人股份股票行为的处罚决定。

而林汝捷为雪人股份董事长,系陈胜的姐夫,两人在减持前后及减持期间均持有雪人股份股票。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陈胜与林汝捷为一致行动人,两人持有的雪人股份股票应合并计算。

2016年6月6日至2019年3月14日,陈胜和林汝捷累计减持雪人股份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8%。其中,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11月4日,林汝捷累计减持雪人股份股票1797.98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2.67%;2017年11月3日至2019年3月14日,陈胜累计减持“雪人股份”股票3433.8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3.13%。

2019年3月14日,陈胜、林汝捷累计减持雪人股份股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后,当日陈胜未停止买卖股票,继续减持股票539.42万股,减持金额4417.85万元,违法减持比例为0.8%。

2019年3月16日,雪人股份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公告》,内容包括陈胜2019年3月14日减持雪人股份股票情况。

福建证监局认为,陈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构成行为,并责令陈胜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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