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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2018年业绩预告违规信披被警示

来源:览富财经
作者:风前絮
发布时间:1970-01-01
摘要:12月23日晚间,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同方股份,股票代码:600100)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同

12月23日晚间,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同方股份,股票代码:600100)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有关内容如下: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2019年1月31日披露2018年度预亏公告,4月25日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4月26日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

你公司在披露业绩预亏公告时,未对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确认进行充分的会计估计,导致预计数据与之后披露的更正公告、年度报告中的业绩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你公司存在 2018 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不及时情况。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提醒你公司应当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夯实财务核算基础,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请你公司在收到此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同方股份表示: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视,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力度,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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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富财经资料显示,同方股份自设立以来,主要立足于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两大主营业务领域,并逐步形成和打造了互联网服务与终端、公共安全、云计算与大数据、节能环保四大板块业务。

目前,同方股份主要产品包括了CNKI知识数据产品、安防安检设备、军用装备、城市节能、工业节能、大数据及云计算软硬件、照明等,还包括计算机、电视机、E人E本等商用和消费类电子设备等相关产品。

今年10月30日,同方股份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43.6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亿元,同比大幅增加。同方股份表示,今年以来,按照研发战略、产业布局和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围绕核心业务领域,继续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技术研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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