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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四年,立方药业二度闯关A股IPO

来源:云掌财经
作者:云掌财经
发布时间:1970-01-01
摘要: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披露招股说明书,宣布闯关IPO。1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显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11

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披露招股说明书,宣布闯关IPO。

1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显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11月13日报送),拟上市地点为深交所中小板,拟发行不超过2316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9264万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25%,预测发行市值为20亿元左右。保荐人(主承销商)是民生证券。

图片来源:官方公告

依据公司2019年1月份股权转让记录计算,每股价格21.58元,估值达到15亿元人民币,按照2018年扣非净利润,市盈率PE倍数为18.67倍。

值得一提的是,立方制药曾于2015年提交了A股IPO招股书。立方制药的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集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医药企业。

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立方制药的营收和利润均呈现了良好增长态势。

2016年至2018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28亿元、11.67亿元和14.2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7.74%;实现归母净利润6,746.25万元、7,681.95万元和9,166.41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6.57%。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7.84亿元,归母净利润5,082.92万元。

分业务类型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医药工业及医药商业构成。其中,医药商业在最近三年的收入占比为84.53%、79.82%和71.86%,目前为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类型。医药工业收入的营收占比分别为15.47%、20.18%和28.14%,呈逐步上升趋势。

公司现阶段医药工业主要品种包括非洛地平缓释片(Ⅱ)、亮菌口服溶液、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益气和胃胶囊、丹皮酚软膏等品种。报告期内,以上主要品种合计营收分别为1.41亿元、2亿元、3.41亿元和1.92亿元,占当期医药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04%、85.51%、85.37%和86.60%。

其中,非洛地平缓释片(Ⅱ)是公司医药工业主要产品。报告期内,非洛地平缓释片(Ⅱ)的收入占当期医药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23%、56.33%、54.19%和54.38%,立方制药对核心品种有较强的依赖性。

除上述5个产品外,公司医药工业产品还包括克痤隐酮凝胶、小儿消食颗粒、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坤宁颗粒等其他产品,单一其他产品占报告期内各期医药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足5%。

募集资金用于扩产

立方制药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316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约6.55亿元,用于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药物研发中心建设、原料药生产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资料,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和原料药生产项目主要是为了解决产能瓶颈问题,提升公司优势产品的生产能力。

报告期内,立方制药的渗透泵制剂系列产品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和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的产销量持续增长,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也不断提高,逐渐趋于饱和。

2016年至2018年,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和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9.98%、78.79%和105.84%,保持在较高水平。今年上半年,其产能利用率达到127.40%。

图片来源:招股书

资料显示,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预计增加产能4亿片,包括非洛地平缓释片(Ⅱ)3.7亿片、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0.3亿片。若以今年上半年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单价1.135元/片和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单价3.657元/片计算,该项目增加的产能预计能提供约5.3亿元收入。

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建成后,公司将每年新增非洛地平原料药5吨、甲磺酸多沙唑嗪原料药0.5吨、丹皮酚原料药10吨、二巯丁二酸原料药2吨、尿素原料药200吨。

药品存在价格下降风险

此外,立方制药坦言,公司存在药品价格下降风险,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方面通过建立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促进医药市场潜在需求释放;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促使药品终端销售价格下降。

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明确规定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明确规定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暨“4+7”带量采购,规定选择北京等11个城市作为试点,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组织试点地区形成联盟,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探索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立方制药称,2019年9月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4+7”集采的25个品种在山西、内蒙古、辽宁等25个省进入带量采购模式。在集中采购、医保控费、带量采购的指引下,招标政策倾向于压低药品价格,对药品价格形成下行压力。目前,带量采购品种未覆盖公司的产品,若未来带量采购品种覆盖公司的产品,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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