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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过会:科创板过会第101家 广发证券过6单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1970-01-01
摘要:11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第49次审议会议召开,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科技”)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1家科创板企业。瑞松科技

11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第49次审议会议召开,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科技”)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1家科创板企业。

瑞松科技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国威、夏晓辉。这是广发证券今年保荐过会的第6单科创板项目。8月26日,广发证券保荐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1日,广发证券保荐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20日,广发证券保荐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11日,广发证券保荐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23日,广发证券保荐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瑞松科技专注于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应用、销售和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成套智能化、柔性化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的产品及服务除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外,同时扩展到汽车零部件、3C、机械、电梯、摩托车、船舶等行业。

瑞松科技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计划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684.01万股,拟募集资金3.75亿元,分别用于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借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审核意见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未来收入确认政策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 请发行人结合整车行业的发展现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发行人未来的经营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外购机器人本体和核心零部件,自身只是做产品集成环节。鉴于发行人所占市场份额较低,收入增长较慢,新增客户数量少,而所处行业竞争又非常激烈。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与能够生产机器人本体的国内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如何构建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竞争壁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1,683.41万元、20,361.36万元、36,228.99万元和36,168.79万元,90%左右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且库龄相对较长,为发行人根据期末完工进度确认的项目收入中,尚未与客户进行结算确认应收账款的金额;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逐期增加,应收账款超过合同信用期付款比例较高,对质保期内质保金不计提坏账。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存货金额逐期增加的原因以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2)报告期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结算金额、预收款项与项目执行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约定补偿条款是否稳健,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存货减值政策特别是已完工未结算未比照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是否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4)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以及质保金不计提减值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中,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45%、69.07%、76.31%和71.89%,其余收入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主要依赖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发行人测算了以安装调试完成时点模拟测算对财务数据影响,与部分客户约定合同终止的补尝条款、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前十大项目在不同报告期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以及合理性;(2)以安装调试完成时点模拟测算对财务数据影响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内控有效性以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未来收入确认政策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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