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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成功上会 经销商独立性存疑

来源:览富财经
作者:执一君万
发布时间:1970-01-01
摘要: 继今年1月首次上会遭“暂缓表决”之后,近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32次会议召开,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股份)首发获通过,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6家企业。 国茂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总数为不超过1.5亿股,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国茂股份主营业务为减速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减速机是一种传动装置,在原动机和工作机之间起着降低转速和增加扭矩的作用,绝大多数的工作机均需要配用减速机。减速机是工业动

继今年1月首次上会遭“暂缓表决”之后,近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32次会议召开,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股份)首发获通过,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6家企业。 国茂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总数为不超过1.5亿股,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国茂股份成功上会 经销商独立性存疑 国茂股份主营业务为减速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减速机是一种传动装置,在原动机和工作机之间起着降低转速和增加扭矩的作用,绝大多数的工作机均需要配用减速机。减速机是工业动力传动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 国茂股份拟募集资金8亿元。其中,4.5亿元用于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3亿元用于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5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尽管成功过会,但围绕国茂股份身上的诸多疑云尚未完全消去。其控股股东国茂集团曾名义控股或参股13家经销商、应收账款逐年增加、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较高等问题也遭到发审委的关注和问询。 在国茂股份IPO历程中,经销商独立性始终是其无法绕开的问题。涉及经销商问题是IPO核查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尤其是经销商存在第三方回款或者现金回款的情况、存在经销商入股发行人的情形等,这非常容易引发监管机构对拟IPO企业销售真实性的质疑。 国茂股份的销售模式分为经销和直销两类,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代销的情况。其中,经销的销售收入为公司营收的贡献主力,2015至2017年的占比均超过55%。由于客户分散,国茂股份的客户主要分为A类经销商、B类经销商和一般经销商等五类客户。 招股书显示,国茂股份每年年初与A类经销商签订销售框架合同,约定对A类经销商的销售考核政策,将A类经销商及其推荐的B类经销商和终端客户与公司的交易情况作为整体对A类经销商进行考核,给予A类经销商返利。B类经销商及一般经销商不享受返利政策。 截至2017年底,公司共有78家A类经销商,除了2017年第十大经销商客户为一般经销商之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前十大经销商客户均为A类经销商。 天眼查显示,国茂股份有9个股东。大股东徐彬持股占比11.87%;徐国忠持股比例8.60%;国茂减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8%;徐玲持股3.80%;沈惠萍持股2.11%;其余有四家公司持股比例未公开。从国茂股份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来看,徐国忠、徐彬、沈惠萍组成的徐氏家族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85.5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前十大经销商名称中大部分冠有“国茂”字样。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茂集团历史上曾名义控股或参股13家经销商。正因为此,国茂股份的经销商独立性也遭到质疑。招股书显示,2015至2017年,上述13家经销商的收入合计分别为1.51亿元、1.34亿元和1.86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84%、11.71%和12.72%。 经销商模式是常见模式,监管机构审核主要关注的是,是否存在利用经销商模式财务造假,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最终客户的销售情况、经销商的库存情况、销售返利和收款政策、对经销商销售的内控制度等。 览富财经资料显示,国茂股份于2013年03月21日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徐国忠,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传动设备、减速机、电器机械及器材、机械零部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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