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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华信披违规被责令更改 客户拖欠货款将对簿公堂

来源:微信公众号每经汇
作者:江东子弟
发布时间:1970-01-01
摘要: (天天证券网转载于微信公众号每经汇) 2018年3月3日,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维科精华,股票代码:600152)对外披露公司于昨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宁波监管局在通知函中指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1月30日对维科精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开展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发现,东莞金卓和东莞金铭合并系为维科电池2014年销售收

天天证券网转载于微信公众号每经汇)

2018年3月3日,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维科精华,股票代码:600152)对外披露公司于昨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宁波监管局在通知函中指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1月30日对维科精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开展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发现,东莞金卓和东莞金铭合并系为维科电池2014年销售收入第二名客户,2015年、2016年销售收入第一名客户,同时为维科电池2014年末应收账款第二名客户,2015年末、2016年末应收账款第一名客户。

2014年4月至2017年6月,维科电池应收东莞金卓、东莞金铭款项多次出现逾期收回的情况,但维科精华在2017年2月18日至7月28日重组过程中,董秘披露的《维科精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关于重大风险提示之经营风险中称,维科电池的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实力雄厚、信誉良好,能够按时支付销售货款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宁波监管局表示,维科精华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对维科精华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维科精华收到决定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截止目前,维科精华的董秘还未对外发布整改公告。

维科精华信披违规被责令更改 客户拖欠货款将对簿公堂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监管部门的行政措施,维科精华的董秘在发布公告中出现最大问题就是明明客户多次出现付款逾期问题,而公司在信息披露中说客户实力雄厚,其最终的结果就是维科精华和客户打官司追讨拖欠的货款。 

根据维科精华董秘在2018年1月27日披露的涉及诉讼的公告显示,维科精华子公司维科电池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交易对方拖欠货款,诉请交易对方支付相关应收款项及相应利息和费用等,并诉请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其中,维科精华子公司此次诉讼诉讼涉及金额合计为 8409.99 万元,被告方是东莞金卓、金立通讯以及刘立荣。同时,宁波维科诉讼请求判被告东莞金卓立即支付原告货款3533.37 万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起诉日起到货款全部清偿日止的利息;判令被告金立通讯和被告刘立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另外,维科精华董秘在公告中表示,此案审理程序尚未开始,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现已采取包括资产保全、债权担保等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力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维科精华信披违规被责令更改 客户拖欠货款将对簿公堂

资料显示,维科精华董秘为薛春林。1963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现任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年薪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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